现将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省级资金1401万元,予以公告。
其中,广安区723万元;前锋区497万元;广安经开区32万元;枣山园区60万元;协兴园区89万元。
附件: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资金分配表
主办单位: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蜀ICP备18036616号-1